服务指南

办事流程

发布者:发布时间:2025-03-20浏览次数:

丧葬费、抚恤金领取

一、退休人员去世上报

退休人员去世,请家属第一时间与离退休工作处联系,并尽快将死亡证明提交离退休工作处(最迟不晚于当月底)。

二、丧葬费、抚恤金领取

抚恤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物质帮扶和精神抚慰,抚恤金不属于遗产。

原则上需死者所有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共同办理抚恤金丧葬费事宜,其他亲属不便当面办理的,可以共同委托1-2名亲属现场办理。所需材料如下:

1.所有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身份证/护照;

2.户口本、结婚证(用于证明亲属之间关系);

3.不能到场亲属的委托书及手持委托书、身份证的正面半身照;

4.银行卡复印件及原件(配偶在世的原则上使用配偶的银行卡);

丧葬费、抚恤金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的文件,有疑问可咨询人事处工资保险科(电话:85071077)获取最准确的信息。